国务院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钱金比例
字号:大︱中︱幼 2009-06-08 16:14:26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:
中国房地产开发项主张本钱金比例被调低。5月27日,国务院办公厅颁布《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钱金比例的通知》(下称通知),明确了钢铁、水泥、铁路、房地产开发等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主张最低本钱金比例,自5月25日起头执行。
通知称,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钱金造度既是宏观调控伎俩,也是风险约束机造。该造度自1996年成立以来,对改善宏观调控、推进结构调整、节造企业投资风险、保险金融机构稳重经营、防备金融风险阐扬了积极作用。
为应对国际金融;,扩大国内需要,有保有压,推进结构调整,有效防备金融风险,维持国民经济安稳较快增长,国务院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钱金比例进行适当调整。
通知要求,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主张最低本钱金比例按以下划定执行:
——钢铁、电解铝项目,最低本钱金比例为40%。
——水泥项目,最低本钱金比例为35%。
——煤炭、电石、铁合金、烧碱、焦炭、黄磷、玉米深加工、机场、港口、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,最低本钱金比例为30%。
——铁路、公路、城市轨路交通、化肥(钾肥之表)项目,最低本钱金比例为25%。
——保险性住房和通常商品住房项主张最低本钱金比例为20%,其他房地产开发项主张最低本钱金比例为30%。
——其他项主张最低本钱金比例为20%。
通知强调,经国务院核准,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度重大建设项目,能够适当降低最低本钱金比例要求。属于国度支持的中幼企业自主创新、高新技术投资项目,最低本钱金比例能够适当降低。表商投资项目按现行有关律例执行。
通知提出,金融机构在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时,要对峙独立审贷,切实防备金融风险。要凭据告贷主体和项目现实情况,参照国度划定的本钱金比例要求,对本钱金的真实性、投资收益和贷款风险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,自主决定是否发放贷款以及具体的贷款数量和比例。
通知要求,自本通知颁布之日起,凡尚未审批可行性钻研汇报、核准项目申请汇报、解决登记手续的投资项目,以及金融机构尚未贷款的投资项目,均依照本通知执行。已经解决有关手续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,参照本通知执行。
此表,通知称,国度将凭据经济局势发展和宏观调控必要,当令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最低本钱金比例。
国务院办公厅这次颁布的通知,是对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细化和落实。
为应对国际金融;,调动社会和企业的投资积极性,扩大投资需要,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。2009年4月29日,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,对现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钱金比例进行调整。
会议决定,降低城市轨路交通、煤炭、机场、港口、沿海及内河航运、铁路、公路、商品住房、邮政、信息产业、钾肥等项目本钱金比例,同时适当提高属于“两高一资”的电石、铁合金、烧碱、焦炭、黄磷项目以及电解铝、玉米深加工项主张本钱金比例。
会议要求,金融机构要当真评估项目,在提供信贷支持和服务的同时,切实防备金融风险。
在上一轮宏观调控初期,国务院办公厅于2004年4月26日颁布通知(国发〔2004〕13号),对钢铁、电解铝、水泥、房地产开刊行业建设项目本钱金比例进行了调整,即钢铁项目本钱金比例由25%及以上提高到40%及以上;水泥、电解铝、房地产开发项目(不含经济合用房项目)本钱金比例由20%及以上提高到35%及以上。
2009-6-8
